四級長官(志願隊員)- 準長官計劃課程

如何加入醫療輔助隊成為四級長官(志願隊員)?

 

申請人可參加為期約兩年的準長官計劃課程*。完成課程及通過考核的學員會被委任為四級長官(志願隊員)- 準長官計劃課程(註1)。申請人須:


(一) 年滿16歲或以上。16至18歲的申請者,必須獲得家長或監護人書面許可;
(二)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三)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取得5科及格,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備同等學歷;持有大學學位學歷者將獲優先考慮;以及
(四) 通過職能及體適能測試、中英文筆試 、延續面試、刑事紀錄審查及體格檢驗。

 

註1 申請人須接受兩年的試用期,如不能通過各項考核或表現並不滿意,有機會被終止隊籍。

註2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007 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課 程 乙) C級和E 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 語文科第3 級和第2 級成績。

 

準長官計劃課程有甚麼遴選程序?


任何人如有意透過準長官計劃課程*加入本隊成為四級長官,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寄交九龍何文田公主道81號醫療輔助隊總部。接獲申請表格後,本隊會以書面通知個別申請人,安排其參加初步面試,包括職能及體適能測試及中英文筆試。通過上述測試的申請人會接獲書面通知,再進行下列面試及遴選程序:


(一) 延續面試;

(二) 刑事紀錄審查;以及

(三) 體格檢驗。


 

醫療輔助隊會根據申請人在遴選程序中的表現及空缺數目,選擇最合適的人登記入隊,並以書面通知獲選者的入隊安排。有關職能及體適能測試的詳情,請參閱醫療輔助隊網頁關於「申請入隊」一欄。

 

 *本隊會視乎實際空缺數目而決定是否開辦該年的準長官計劃課程。

 

參加準長官計劃課程的隊員將接受何種訓練?

 

準長官計劃課程為期約兩年,但本隊會視乎空缺數目而決定是否開辦該年的課程。學員須於晚上、周末或公眾假期在醫療輔助隊總部及各訓練中心上課。部分課程或會在戶外進行,學員亦須參與訓練營。課程內容涵蓋新隊員訓練課程、災難醫療助理課程、管理課程等。學員將被派駐不同單位實習。完成課程及通過評核的學員方可獲委任為四級長官。

 

四級長官(志願隊員)- 準長官計劃課程的職責為何?

 

四級長官須協助單位主管執行以下工作:


行動: 災難救援、緊急應變計劃、資源調配及危機處理;
培訓: 領袖才能、訓練策劃、課程設計、教學、資源管理及發展;
管理: 紀律、督導、策劃及團隊協作;以及
行政: 人力資源管理、財務預算、人事管理、隊務文書處理、擬備薪酬表統計數字、訓練時間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