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



成因


骨頭折斷或破裂,通常由外力所致。

臨床表徵
  1. (1) 傷處劇痛及觸之痛楚。
  2. (2) 傷肢不能活動自如。
  3. (3) 肢體變形、歪曲或縮短。
  4. (4) 移動時,可能感覺到有斷骨在磨擦著。
  5. (5) 有肉眼可見或隱藏的出血,甚至出現休克。
  6. (6) 傷者可能感到骨頭斷裂或失力。
  7. (7) 傷處紅腫及瘀青。

處理方法
  1. (1)除非現場有危險,否則應盡量避免移動傷者,以防其傷勢惡化。
  2. (2)先處理窒息、出血、休克、人事不省等情況,然後才固定骨折。
  3. (3)處理有穿破的骨折時,在傷處敷上敷料後,才可予以包紮。
  4. (4)可利用夾板或沒受傷的軀/肢體來協助固定骨折。


脊柱骨折


脊椎可因身體被撞擊、從高處墮下或受壓而導致受傷。傷者除背部疼痛外,傷處以下的肢體,亦可能出現麻痺、軟弱或癱瘓的情況,有時連手指或腳趾亦無法活動,完全失去感覺;嚴重者,會出現休克,甚至昏迷。

處理方法
  1. (1) 如懷疑傷者脊椎骨折,必須特別小心處理。
  2. (2) 如傷者平躺時著,用沙包有效地將其頭部固定。
  3. (3) 如傷者人事不省,小心提起其下頷,以保持其氣道暢通。
  4. (4) 助傷者保持身體溫暖。
  5. (5) 可用頸套,或用毛毯、報紙或三角繃帶捲成的臨時頸套固定其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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