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道受阻


引言

呼吸道受阻會引致呼吸困難,甚至呼吸停頓。當我們的呼吸道受阻,身體組織便會缺氧,腦部及心臟亦會相繼受影響,最終導致呼吸及心跳停頓。如不及時救治,腦細胞會遭受無法治癒的損壞,導致傷者死亡。


成因

  1. (1) 口、鼻被密封。

  2. (2) 氣道被異物阻塞,例如食物、嘔吐物、血塊、痰涎、後墮的舌頭或其他異物。

  3. (3) 頸部被扼,例如頸部遭繩子吊勒或被人用手壓扼。

  4. (4) 呼吸道痙攣,例如遇溺(乾溺)。

  5. (5) 氣道腫脹,例如哮喘、吸入濃煙或頸部被燒傷。


臨床表徵

  1. (1) 呼吸困難

  2. (2) 心跳不規則

  3. (3) 頸部靜脈因充血而浮現

  4. (4) 發紺

  5. (5) 昏迷


處理方法

主要是暢通氣道。



舌頭後墮

  1. (1) 讓傷者平臥,然後按額提頦,使其舌頭回復原來位置。

  2. (2) 當傷者恢復呼吸,可讓他以復原臥式躺臥。



哽塞

  1. (1) 嘔吐物、血塊或痰涎- 用手挖出或使用抽液器抽吸。

  2. (2) 食物或其他異物哽塞- 可施行壓腹法。


如傷者清醒

  1. (1) 使用壓腹法- 站在傷者背後,握拳環抱其上腹部(肚臍之上2.5厘米),然後   迅速向內及向上擠壓其腹部5次。

  2. (2) 取出傷者口腔內鬆脫的異物。

  3. (3) 留意傷者清醒程度。

  4. (4) 如未能成功,重複使用壓腹法。


如傷者昏迷不醒

  1. (1) 求援後,即時施行心肺復蘇法,在灌氣時應察看傷者口腔。

  2. (2) 取出口腔內鬆脫的異物。

  3. (3) 如未能取出異物,繼續施行心肺復蘇法。


如果傷者是嬰兒

  1. (1) 急救員應讓嬰兒俯臥在自己的前臂上,並用大腿承托其身體,然後用手穩握其下巴,使其頭部向下。

  2. (2) 用另一隻手的掌根連續拍擊其肩胛骨中間5次,力度要比用於成人傷者的輕。

  3. (3) 如未能成功,將其身體翻轉,在胸部快速壓5次。

  4. (壓點:兩隻手指放在乳線和胸骨的十字連線下)。


如傷者很肥胖或是孕婦

  1. (1) 急救員站在傷病者身後,一隻拳頭放在其胸骨中央,另一隻手放在拳頭上,快速推壓5次。

  2. (2) 如未能成功,站在傷者身後,用單手支撐其胸口,用另一隻手的掌根在其肩胛骨之間快速拍擊。


心肺復蘇法

當心臟停頓,心臟無法輸出血液,身體細胞便會缺乏氧氣供應,特別是腦部。


心肺復蘇法施行程序表:
檢查反應及呼吸狀況

無反應或無呼吸

尋求援助

施行胸部按壓及吹氣循環
(按壓吹氣比率 30 : 2)


持續施行,直至救護車到達或其他救護人員接手
或傷病者呈現復蘇徵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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